随县林业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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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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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随县林业局本级)

附表4-1收支总表

附表4-2收入总表

附表4-3支出总表

附表4-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4-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4-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4-9 项目支出表

第七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随县林业局汇总)

附表4-1收支总表

附表4-2收入总表

附表4-3支出总表

附表4-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4-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4-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4-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4-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表4-9 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场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草场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并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飞草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县级标准,监督管理湿地、草场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和县级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省级及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实施林业产业相关标准。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组织实施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监督管理县级林业(草场)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草场)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场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草场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情况说明

随县林业局有7个内设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随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和草场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防火股。

随县局下属4个二级单位: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其中,随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随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随县国有七尖峰林场、随县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另有19个林业管理站为林业局派出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随县倒峡林检站(现与万和林管站合并),随县洪山林检站(现与洪山林管站合并),随县殷店林检站(现与殷店林管站合并)。

林业系统在职及退休预算人员302人

其中:在职人员134人; 军转人员10人; 退休人员158人。

人员编制,林业系统共有编制153人,其中:

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在职10人。事业编143名,在职人员134人。退伍军人10人.

车辆情况:

林业机关公务用车4辆。

二级单位及林业管理站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253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3.2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76万元,其他收入184.3万元。

2022年度总支出预算2533.58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1683.78万元,项目支出849.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2533.58万元较2022年度3348.9万元减少815.32万元,即下降24.35%。主要原因2023年度本系统收入下降及财政人员单项绩效未纳本次预算,另2023年第二级运用新预算系统,公用预算严格按人进行定额预算。

2023年预算总支出2533.58万元较2022年度3348.9万元减少815.32万元,即下降24.35%。主要原因是2023年更一步规范了预算程序,二是2023年度未把单项绩效纳入预算。另省级转移支付本系统也未纳入预算。

2023年项目支出849.8万元较2022年度1005万元减少155.2万元,下降15.44%,原因,规范本级预算,省级转移支付本系统也未纳入预算。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

2023年度林业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4083万元,支出计划394.4083万元。

2023年度林业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41万元较2022年度562.48万元减少168.07万元,即下降2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预算第一次执行一体化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没有执行定额预算,2023年按每人平1.5万元 进行预算限额。二是上级转移支付未纳入本级预算。

2023年度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023年度179.41万元较2022年度282.48万元减少103.07万元,下降36.48%,原因是2022年高工资人员调出本单位,现大都是新招录的公务员。其中:人员经费140.34万元较2022年162.18万元下降21.84万元,下降13.4%,原因2022年高工资人员调出本单位,现大都是新招录的公务员。日常公用经费39.07万元较2022年120.3万元减少81.23万元,下降67.5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预算第一次执行一体化预算管理,系统中:2022年预算公用经费没有执行定额预算;2 023年按每人平1.5万元进行预算限额。


第三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随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2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行政运行(21302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2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项),反映下属林业管理站商品和服务支出。森林资源管护(2130207项),反映林业项目支出。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四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系统2023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总额335.8万元,其中: 森林防火通道建设3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5.8万元。

随县林业系统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预算)

编制部门:随县林业局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新增预算)


335.8

其中:办公用房(平为米)



2、车辆(台、辆)



3、道路


300

4、其他固定资产


35.8

2023年度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411.4万元。

其中:电脑耗材及印刷51.7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23.9万元;

资产配置预算335.8万元


第五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级项目2个,其中:县级野生运植物保护及检疫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拨款5万元,森林防火工作 经费10万元,这对随县林业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另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森林资源护项目属于自收项目。2023年度林业专项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未纳入预算,到时实行报账制的据实支付。

2023年度力争确保27个省级及以上重级点项目主要提前下达2022年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等,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封山育林、林业调查等。2022年度27个项目。

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下一步,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


附 表

第五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县林业局上报)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随县林业局本级)

第七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随县林业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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