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全县畜牧、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乳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肥料、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渔业、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保护、农村能源、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案件稽查和办理股、三个中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4人,退休职工5人。
第二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123.7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23.75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编制增加,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123.75万元,支出预算来源按资金性质分为:经费拨款(补助)123.7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2021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123.75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9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其它支出1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3.7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75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98.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其它支出17.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固定资产原值87748元。没有新增固定资产。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四部分 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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