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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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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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根据县政府以及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推动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并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经办促进就业的相关事务;2、负责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培训工作;3、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4、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5、负责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进全县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6、负责驻外劳务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境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7、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服企业、就业培训基地等就业服务实体的建设和管理;8、具体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9、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经办全县失业保险各项业务;10、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培训监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小额担保贷款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1名,现有在编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再就业援助配套配套资金。比2021年预算279.19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6.49万元。主要是调动2名,退休1名,减少3名人员预算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再就业援助配套配套资金。比2021年预算279.19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6.49万元。主要是调动2名,退休1名,减少3名人员预算经费。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4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36.49万元。经费减少主要是调动2名,退休1名,减少3名人员预算经费。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运行经费24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万元,下岗再就业援助配套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40万元。经费减少主要是调动2名,退休1名,减少3名人员预算经费。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开支总额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1年度0.6万元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因疫情原因取消大部分公务接待活动,2022逐渐恢复正常。

(六)政府性基金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资产总额7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8万元,资金总额与上年715.14万元相比增加13.26万元,增幅1.85%,主要原因是新增固定资产;资产净值718.6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0.77万元,累计折旧637.8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资产净值与上年712.22万元相比增加6.4万元,增幅0.89%,主要原因是新增固定资产。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培训下乡教学用车。

三、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共编制1个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项目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项目支出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认真落实促进各项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狠抓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着力在巩固就业扶贫成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形式持续稳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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