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负责研究和制定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执行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以政府的名义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援助;为家庭暴力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流落街头的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提供临时庇护和维护权益;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政府救助;对街头强讨恶要影响城市社会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教育等职责。不仅承担县城区域内和全县各镇办的救助管理工作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全国返乡困难人员跨省接领、护送任务等社会公共管理性质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隶属于民政局,公益一类,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现有编制3人,实际在编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预算总收入26.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全部是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了4.80万元,同比减少15.34%,主要是奖励性工资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支出预算26.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比上年减少了4.80万元,减少15.3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支出预算26.5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比上年减少了4.80万元,减少15.3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即无政府货物采购支出、采购工程支出、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支出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9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6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62万元,比2021年年初减少18.48万元,减幅15.70%。主要原因: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支出委托业务增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本年度预算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随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2022年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本单位财政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预算为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单位财政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为空表。
9.项目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空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年度目标为:优化救助服务,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2.长期目标:优化救助服务,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产出指标:救助站应救尽救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行业标准。
效益指标:发挥社会救助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效果,指标设立依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流浪人员吃、穿、住、行无忧。
满意度指标: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3、年度目标: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及时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指标设立依据是对城区内求助人员半小时到达现场,郊区40分钟内到场,救助站应救尽救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服务标准和流程、工作计划、完成期限。
效益指标:发挥社会救助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的效果,指标设立依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当年经费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20802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项):反映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08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保险(30110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科目编号30101-30112。 7、项目支出:指本级财政安排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绩效工资等预算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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