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民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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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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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负责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受县民政局委托依法查处违反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隶属于民政局,公益一类,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随县民政执法大队现有编制1人,实际在编1人。

    第二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预算收入总计2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73万元,增幅8.1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预算支出总计2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98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2.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98万元。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73万元,增幅8.1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合计22.98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73万元,增幅8.1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样。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没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公用支出,其主要原因,本单位为县民政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在县民政局领导下开展业务,较2021年相比没有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没有安排,较2021年没有变化。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1月1日,随县民政执法大队固定资产原值为1.68万元,净值为0.25万元,净值较上年减少0.08万元,降幅32%。其主要原因为2021年计提累计折旧导致(固定资产原值1.68万元,累计折旧1.51万元,净值0.17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县民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随县民政执法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

    长期目标为:(1)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依县民政局委托依法查处违反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年度目标为:(1)县民政局委托依法查处违反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长期目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依县民政局委托依法查处违反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产出指标:宣传活动场次6场,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参照随县区域违规违纪事件变化率,降低40%。效益指标:提升宣传管理服务水平,加大查处力度。指标设立依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满意度指标:社会救助人员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计划数据。

年度目标:县民政局委托依法查处违反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产出指标:宣传范围覆盖随县及各乡镇,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困难群众救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效益指标:对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指标设立依据是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21】9号)。满意度指标:老人满意度、儿童满意度9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经济分类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广告宣传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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