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淮河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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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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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县淮河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县淮河镇财政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县淮河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随县淮河镇财政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淮河镇财政所一直按照财政工作有序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项业务,保证财政资金监管到位。日常业务工作主要包括:预算管理、组织协调收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财经政策执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

、部门基本情况 

随县淮河镇财政所是隶属于随县财政局的二级单位机构,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事业运行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2022年,淮河镇财政所事业编制8个,实际在职在编人员8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淮河财政所收入预算总额9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11.65万元减少20.4万元,减幅18.27%,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没有对2022年项目支出进行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淮河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91.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7.2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11.65万元减少20.4万元,减幅18.27%,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没有对2022年项目支出进行预算2021年新入职人员未纳入预算。

2022淮河镇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91.2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基本支出91.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1.65万元减少20.4万元,降幅18.27%,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没有对2022年项目支出进行预算2021年新入职人员未纳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淮河财政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1.25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7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7.65万元减少16.4万元,减幅15.23%%,主要原因: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没有对2022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进行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淮河财政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淮河财政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淮河财政所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资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淮河财政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淮河财政所固定资产原值242.76万元,都在按正常流程进行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淮河财政所“三公”经费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淮河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此表为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此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规、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发展。

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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