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万和镇财政所2023年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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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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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镇财源建设做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4、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县万和镇财政所是隶属于随县财政局管理机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万和镇财政所编制人员为12人,2023年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收入预算总额10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2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105.91万元,增加0.32万元,增幅0.3%,变动不大,主要原因:2022年新入职人员,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10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90.1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6.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5.91万元增加0.32万元,增幅0.3%,变动不大,主要原因:2022年新入职人员,未纳入预算。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支出预算总额106.2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基本支出10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105.91万元增加0.32万元,增幅0.3%,变动不大,主要原因:2022年新入职人员,未纳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6.23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9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5.91万元增加0.32万元,增幅0.3%,变动不大,主要原因:2022年新入职人员,未纳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万和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初,万和镇财政所固定资产原值104.84万元,都在按正常流程进行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万和镇财政所“三公”经费年初经费拨款(补助)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年限较长,车况差,运行维修成本高。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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