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县县委编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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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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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中共随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是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县委工作机关,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

(二)内设、下设机构

县委编办内设机构3个:综合股(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股)、行政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县委编办下设1个事业单位:随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三)人员编制

县委编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实有4人;核定工勤人员“以钱养事”经费指标1名,实有1人。

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名,实有2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

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的职责。

(二)增加指导全县机构编制问题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参与县级党政群机关、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奖励考评,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推进“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的职责。

(三)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研究的职责。

(四)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报批全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县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科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四)负责协调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间、县级与县以下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提出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直部门所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调整事项;承担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对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六)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核准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八)监督检查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县级登记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本年度收入预算合计8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本年度支出预算合计8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86.1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39万元,同比减少29.7%。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86.1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39万元,同比减少29.7%。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6.1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9万元,合计66.12万元。

2.项目经费支出包括:机构编制网上办业务经费10万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关赋码工作经费5万元,机构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合计20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共编制3个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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