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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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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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订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移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负责景区内资源保护、景点建设、旅游开发等工作。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随州市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是隶属于随县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       

2.人员构成: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人数10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8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78.74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幅13.9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2年进行预算编报;二是增加新招录人员,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89.75万元。按资金性质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安排78.74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幅13.9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2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增加新招录人员,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89.75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安排78.74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幅13.9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2年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增加新招录人员,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9.75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性支出8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支出78.74万元增加11.01万元,增幅13.9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预算编报要求,对2022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报;二是增加新招录人员,整体预算资金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增加2万元,12.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52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5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9.4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比2021年年初减少20.5万元,3.76%。主要原因:货币资金减少;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年初经费拨款(补助)预算安排12.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同比减少1.5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6.89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同比减少2.82%,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3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此表为空表。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此表为空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长期目标:推进太白顶景区旅游产业发展,打造随北旅游新名片

    年度目标:1:抓好落实各项惠农惠民等民生工程,为创建和谐村镇提供有力保障;2: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景区经济发展。

   (二)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1:推进太白顶景区旅游产业发展,打造随北旅游新名片    

    产出指标: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游客数量增长率1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效益指标:宣传推介提升知名度;提升太白顶景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旅游收入增长率≥20%;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三)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1:抓好落实各项惠农惠民等民生工程,为创建和谐村镇提供有力保障

    产出指标:覆盖村居5个;人居环境整治预期当年实现值≤500万元;通村公路预期当年实现值≤500万元;安全饮水;污水管网;景区道路硬化;年度目标完成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各项民生工程投资完成率100%;社会稳定有效提高;改善群众生活,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2: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产出指标:组织文化活动涵盖5个村;年度目标完成率100%;组织文化活动资金投入率100%;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带动居民消费≥10%;文化活动覆盖率≥90%;促进文化发展长期持续,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历史标准。

    年度目标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景区经济发展

    产出指标:涵盖5个村;营商环境便利度提升;长期推动经济发展;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带动就业增长率≥10%;带动居民消费≥10%;社会稳定有效提高;改善群众生活,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以上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财政事务: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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