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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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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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财政、人社、住建、交通、农机、机要、水利、组织部等相关部门:

     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鄂财综发[2013]47号文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文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直相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规定,涉及随县取消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于2013年11月1日起停止征收已取消的收费项目。

    二、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县发改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县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手续。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财政部门将从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注销其单位收费项目。

    附件:随县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特此公布。

 

随县财政局

2013年11月26日

 

随县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单位序号收费项目出台的文件
教育13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协调费鄂价费字[1998]311号
132成人教育招生录取费鄂价费字[1998]311号
财政133珠算、珠心算技术等级鉴定费鄂财综发[2001]796号、鄂价费[2001]280号
人社134工伤病残等级鉴定费鄂价费字[1992]229号
135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鄂价费字[1997]375号、鄂政发[1998]60号
136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鄂财综发[2006]26号、鄂价费[2006]210号
住建137绿化临时占用费鄂价费字[2001]329号、鄂财综发[2010]52号 
138绿化延误费鄂财综发[2010]52号 
交通139证照费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鄂财综复[2002]563号、鄂价费[2002]254号
 (2)道路运输证鄂财综复[2002]563号、鄂财综发[2006]6号、鄂价费[2002]254号
 (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鄂财综复[2002]563号、鄂财综发[2006]6号、鄂价费[2002]254号
 (4)客运线路牌鄂财综复[2002]563号、鄂价费[2002]254号
 (5)航运签证簿工本费鄂价费[1992]217号
 (6)内河船舶安检记录簿工本费鄂价费[1992]217号
 (7)临时线路牌鄂财综复[2002]563号、鄂价费[2002]254号
 (8)行车路单鄂价费[1992]217号
农机 (9)联合收割机号牌工本费鄂价费[1992]170号
 (10)农业机械及其它机械号牌工本费鄂价费[1992]170号
 (11)渔船照牌鄂价费[1992]196号
 (12)机动船航行签证薄鄂价费[1992]196号
140农机学校驾驶培训费鄂价费[1992]170号
 (1)大、中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费 
 (2)小型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费 
 (3)机电操作手、修理工培训 
机要141代购设备服务费鄂价费[1992]252号
142机要设备维修费鄂价费[1992]252号
143技术合作项目收费鄂价费[1992]252号
144计算机软件使用费鄂价费[1992]252号
145密码电报费鄂价费[1992]252号
省专通146专用通信费鄂财函[2005]241号
组织部147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鄂财综发[1999]1048号、鄂价费[2010]274号
水利148防汛费鄂政发[199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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