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
2016年4月25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县审改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关于公布随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随县审改办发[2016]1号)。近期湖北省物价局降低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取消了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确保降低和暂停的收费项目落到实处,现将调整变更后的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布,请各相关收费单位遵照执行,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随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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