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随县自然资规罚〔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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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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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随县神农苗圃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县自然资规罚〔2022〕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随县神农苗圃有限公司(张前辉)

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六组

违法事实

2013年3月至6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六组土地新建一栋六间两层的管理用房用于存放农具及员工住宿。经勘测,占地总面积1278平方米,建筑面积426.56平方米,硬化场地1022平方米;所占地类为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行政处罚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278平方米土地在15日以内退还给随县厉山镇红星社区居委会;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426.56平方米建筑物及1022平方米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貌;

3.林地按照每平方米10元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278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6月20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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