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张斌非法占地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随县自然资规罚〔2022〕5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 张斌 |
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青年路56号 | |
违法事实 | 2008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随县厉山镇王家岗村15组土地新建五间砖混结构房屋作为收购药材的库房,后用于收购废品堆放点。经勘测,总占地面积1170平方米,建筑面积167平方米,所占地块为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170平方米土地在15日以内退还给随县厉山镇王家岗村村委会;2、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167平方米建筑物;3、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4元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6380元整。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6月20日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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