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随县自然资规罚〔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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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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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张斌非法占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随县自然资规罚〔2022〕5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基本情况

张斌

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青年路56号

违法事实

2008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随县厉山镇王家岗村15组土地新建五间砖混结构房屋作为收购药材的库房,后用于收购废品堆放点。经勘测,总占地面积1170平方米,建筑面积167平方米,所占地块为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170平方米土地在15日以内退还给随县厉山镇王家岗村村委会;2、没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167平方米建筑物;3、耕地按照每平方米14元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638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6月20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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