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20】396号计划下达函,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吴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吴山闽商石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吴山闽商石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2.2 项目编号:HBHC20201019
2.3 预算金额: 105 万元
2.4 采购需求:吴山闽商石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以现状园区为主体,东至吴山水库西岸现状园区路,南至吴山镇镇区,西至邱家河、肖家湾、张家湾一线,北至汪家新集,场地南北长6800m,东西宽3700m,规划面积约合1357.25公顷。具体规划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2.5 服务周期:60日历天。
2.6 成果质量:规划成果内容与形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合规性审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19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至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投标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持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参加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5、2018及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2020年最近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发票或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执业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2020年最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上述报名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
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报名,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天08:3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3、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
5.4、认购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大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339255)。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会导致被拒绝。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签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随县吴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随州市吴山镇光明街
联系方式:唐威 152****8805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
联系方式:黄工 153****3923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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