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厉山镇双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四方大成小区三号楼一单元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函号:随财采计〔2020〕-298号
项目编号:HBJH-GC20201020-A
项目名称:厉山镇双寨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33万元
采购需求:厉山镇双寨村约6000㎡景观工程内房屋包装、市政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格式)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磋商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 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节能环保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1 ) 90号)文件执行。
4.3、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磋商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5、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磋商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和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资料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并承诺如中标: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得随意更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10 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青年路四方大成小区3号楼一单元202室
方式:电子邮件形式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1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201)(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339255)。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申请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没有“绿码”或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
(2)报名表原件(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填写)。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 资质证书原件(若有)并提交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提交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6)近期至少1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并提交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7)近期至少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交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8)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企业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1份。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出后查询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厉山镇双寨村
地址: 随县厉山镇双寨村
联系方式:155****8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四方大成小区三号楼一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722-3303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工
电 话:13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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