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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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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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随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三、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总体较好,招标程序比较规范,较好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和物有所值的原则,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2.个别竞争性磋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

3.招标文件价格分设置不合理;

4.个别代理机构的监控录像显示评标现场管理不太严谨,评委存在不规范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分别对被检查的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五、其他补充事宜


随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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