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工作机构
随县交通运输局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4-10-18
  •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铁路、邮政的地方性协调事务;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和协调工作。

(三)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

(四)负责全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城市客运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统筹全县路、桥、港、站的合理布局,组织协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工作。

(七)承担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运输战备有关工作。

(八)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码头建设的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和交通信息网站建设;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创建;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日常接待工作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交通运输系统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劳动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局机关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受理本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运输安全股(行政审批股)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城市客运等运输政策;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装卸搬运、车船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租赁等市场监管;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梳运的组织协调及联运、防汛工作;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管理交通运输的运价和票证;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生产的安全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和公路路政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及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交通运输物流有关政策、标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的审批、备案;管理和指导交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建计划股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程可行性审查、报批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前、后期评估等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养护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建设和养护的质量管理及公路绿化工作;负责管理交通运输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评审工作;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和全县交通运输建设、养护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等内部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的预、决算编审上报、批复下达工作;承担政府采购、投资金融、银行信贷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处置、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交通运输系统审计管理内部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的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负责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组织实施对局管干部的离任(任期内、任期终结)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编报交通运输审计统计报表等工作。

(六)农村公路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县范围内县乡公路的规划和建、养、管年度计划;负责督促指导县乡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技术、质量管理、公路绿化工作;负责管理县乡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评审工作;组织、参与县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扶贫工作。

三、局属二级单位

1、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随县公路建设、公路养护与公路管理。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对全县公路基础设施进行行业管理;编制全县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建、养质量和技术规范实施;组织行业内技术推广和经验交流;负责全县公路建、养、管投资拨款并监督资金使用;指导并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

2、随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拟定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县道的新建、改扩建,危桥改造和安保等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督促全县乡、村道年度计划的实施,配合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开展乡、村道建设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基层基础信息数据收集申报工作;负责县道日常养护管理;指导监督乡、村道的养护工作,组织农村公路养护考核,按照考核层次落实养护经费拨付工作,并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促进农村公路建养技术进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随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稳定。

(二)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及运输辅助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路运输执法、航道行政执法、渡口行政执法、地方海事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与公路安全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五)负责全县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和破坏、损害或者侵占普通公路路产路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建设市场、客货运站场工程建设市场、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对应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

(九)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随县物流事业发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流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本地交通物流发展工作的有关政策;撰写本地重点交通物流发展项目,指导和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扶持和指导本地交通物流企业发展,推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交通物流业转型;承担交通物流市场的监管工作,维护交通物流市场秩序;承担交通物流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交通物流发展有关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服务随县农村寄递物流建设,协助规范寄递市场秩序等。

5、随县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等事务性工作,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和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与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水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张涛

联系电话:0722-333929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新县城杨林路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