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统筹、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跟进听取情况汇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职到位。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对外公示栏,对行政执法情况予以公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等,强化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力度,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覆盖率,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召开随县21个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共向其他部门推送“多证合一”信息1636条,归集全县21个部门涉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332163条,归集17个部门行政许可信息10970条,行政处罚信息2056条,检查抽查信息2125条。
(四)公开行政许可信息。通过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电子证书公示平台,对食品、药品类行政许可信息予以公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36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15 | -1 | 106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67 | 456 | 9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67 | 389 | 656 |
行政强制 | 6 | 27 | 3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58.21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公正监管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方面相关信息、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还在存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需持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期盼,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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