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发改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公开范围,加强政策解读,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抓好建章立制。细化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由面到点,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规范。
(二)积极扩大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公布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等信息。二是政务审批服务信息公开。深入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15厅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县放管服工作专班,确定事项权限、事项名称和材料清单。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整合优化投资审批事项材料清单。深入开展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活动,切实把“一窗式”、“一站式”办理要求落到实处,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修订完善事项服务指南,确定“四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清单,线上办事实现“只进一扇门”。精简合并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2020年我局在湖北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审批服务信息659条。三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向财政部门报送本单位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预决算报表,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单位预算、决算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专项工作信息公开。结合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汉十铁路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易地扶贫搬迁、厕所革命、新能源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信息在市级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公开,对县本级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批复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坚持以《条例》为准绳,按照股室提出初步意见、办公室复核完善答复要素、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步骤,依法、细致、周到办理公开事项,特别是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不是简单的以“没有”二字回复,而是以首问负责的责任担当、踏破铁鞋的执着精神,力争衔接提供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
(四)着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监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严格制作、传递、存储、更新全周期管理,全面实现信息的可检索、可复制。
(五)充分运用省级平台。认真落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模块化布局、一站式查询,方便了人民群众网上办事,有效发挥了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六)强化监督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主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绩效考评,压实了公开工作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随县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等形式发布各类信息约5300余条,其中,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公开信息659条,其中备案351,政府投资审批308,赋码29件;2020年共向省信用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4594条,行政处罚信息71条,累计推送信用信息129.8万条;在随州日报、随州文明网、随州论坛、编钟之声等市级以上平台公开信息26条,在随县政府网、随县发布、随县融媒体等县级以上平台公开信息80余条。
2020年我局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335 | 310 | 3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3 | 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384 | +275 | 65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4.7844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的方式方法、可读性、便利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抓好网站和新媒体集约整合,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湖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随县信用信息汇集系统、随县发布、云上随县等网络载体的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增强规范性和时效性;三是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由县人大政协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集中公开我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办理县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5件;县政协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会办3件;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会办3件。7月底以前,已办复全部建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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