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鼎力配合支持下,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确保脱贫攻坚后墙不倒,成色更好的工作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工作举措落细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对中央和省市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了主动公开,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扶贫办转设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结合《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我办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在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对外进行了公开;同时根据扶贫办承担的职能和日常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们及时将《随县2020年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验收、2020年度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贫困人口中高等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贴审核发放、等事项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县扶贫办结合承担的职能和日常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们印发并主动公开了《随县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及其责任清单》、《随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实施办法》、《关于认定随县第一批扶贫车间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了《关于随县2020年贫困户脱贫的告》、《关于2020年第一批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等22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6 | 4 | 4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 | 22 | 2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其他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三、 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2020年以来,县扶贫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要求吃的不透,对相关具体规定不熟,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意识;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回避问题,依法依规全面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事项
2020年以来县扶贫办共收到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建议提案4件,均已办结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同时我们结合机关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了项目备案和资金拨付使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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