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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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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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和职能股室积极配合,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随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6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保密期满需向公众公开的,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并依法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随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系统渠道开展。 

(五)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本年度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规章本年制发件数0件,本年废止件数0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件数0件,本年废止件数0件,现行有效件数0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行政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量0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行政处罚本年处理决定数量共0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年收费金额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并依法进行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强化培训指导,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队伍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同时把政务公开与考核评估相结合,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政府公开人员专业培训。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结合年度中心工作,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及针对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细则,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县司法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是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县司法局全年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直以来,县司法局把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除了按要求把县司法局相关信息公开到县政府网站,我们还向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随州文明网、云上随州等平台积极报送信息。

四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当前,县司法局尚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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