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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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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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随县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制定了随县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着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监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严格制作、传递、存储、更新全周期管理,全面实现信息的可检索、可复制。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四)2021年度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请求。

(五)强化监督保障。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主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单位)绩效考评,压实了公开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五条,行政处罚两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1.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未收到相关请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发生了两例行政复议案,其中一项已办结,一项尚未审结。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水利和湖泊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分类不够准确。对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持续完善随县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落实好信息公开时效快的工作要求,及时回应公开需求;三是提升干部信息鉴别意识,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知识的培训学习,规范公开流程,增强保密意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在公开方式方法、可读性、便利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着力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安排部署,及时更新维护好门户网站,上传各类信息,重点加大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部门动态、疑难问题解答等信息板块的信息上传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广大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度关于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方面,由于我局没有该项职能,故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七条,其中关于对县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答复为三条,关于对县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的答复为四条。

(三)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办安排部署,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内涵,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公开一条,为鄂北水资源配置随县配套工程二期工程。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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