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随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统计数据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加大公开宣传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营造政务公开氛围,政务公开制度更加健全、内容更加丰富、载体更加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文旅企业的办事效率,树立了良好的文旅形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我局重点工作,主动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在随县文旅云上定期公开公共文化活动、旅游品牌展演、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开发融合等文旅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共计190条,不定期公开我局承办的县政府2021年重点任务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和绩效任务的落实情况9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账号管理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日常保障和联系,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单位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依托随县文旅云、随县发布网站系统平台进行公开展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随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局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测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数288条,其中在随县文旅云上发布信息190条,在随县发布上公开信息98条。随州日报、云上随州转载2条,同时在抖音公众号上推介公共文化、文旅产品、随县景区15次。
2021年,我局未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未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1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1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势和要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局股室及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度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人士队伍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在继续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随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办件6件,均为县政协提案,分别为《关于乡村要振兴,文化需先行的建议》、《抓好茶旅融合发展,助推随县乡村振兴》、《吴山镇栲栳寺遗址(石窟、石碑、佛塔)年久失修,日趋毁坏消失,故提议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保护》、《关于整合随县红色文化资源,打造随县特色红色文化旅游的建议》、《关于对安居镇九街十八巷进行抢救性保护开发的措施与建议》、《江汉公学纪念馆亟待保护修缮》;会办件10件,其中市人大建议3件,县人大建议2件,县政协提案5件。对于6个主办件,我局在第一时间与建议人或提案人进行了面谈沟通,形成答复意见后再次与建议人或提案人见面,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随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成立专人专班,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我县文旅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2021年1月成功创建第三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以此为契机,投资400余万元搭建随县文旅数字服务云平台,建成随县图书馆分馆18个,随县文化馆分馆18个。
2、成功举办随县首届文旅联盟旅游推介会暨招商大会、全市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及“灵秀湖北 四季村晚”暨“襄十随神 文旅走亲”城市群民间文艺展演活动
3、2021年6月随县荣获惠游湖北活动先进县,西游记公园荣获惠游湖北活动优质服务景区,12月随县荣获“全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获批“荆楚文旅名县”创建资格。
4、2021年,开通省级发射机节目、并整合完成了发射塔护坡、排水沟等项目建设验收,完成广播电视安全生产、村村响和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检查工作,积极争取“村村响”灾后重建资金52万元,成功建设验收随县2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村村响”电改项目。
5、2021年继续加大防控力度,实行常态化防控,对全县9个A级景区和38家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不间断的检查,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防控措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0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场所360家次,截止2021年底,文旅行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400余人次。2021年,市场管理股联合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日常巡查70余次,联合执法共12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文旅企业192家(次),处理文旅行业咨询、市长热线15起,投诉处理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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