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持续提升景区治理透明度与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实际,修订编制本指南,为社会公众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提供全面指引。本指南将根据政策调整与工作实际动态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及岗位职责,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员配置等信息;
2.景区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3.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文旅产业、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等相关统计数据与动态信息;
4.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
5.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
6.人事任免、任前公示、招聘录用、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信息;
7.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文旅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县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平台: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suixian.gov.cn/);随州市桐柏山太白顶景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
2.线下阵地:随县市民之家政务公开查阅点、随县图书馆政务信息查阅专区;
3.基层传播:村村响广播、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等基层宣传平台;
4.其他方式:新闻发布、政策宣讲、便民告知等适宜的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太白顶风景名胜区新城居委会犁铧尖;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及传真电话:0722-4690018;
通信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太白顶风景名胜区新城居委会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31513。
(二)申请提出
向太白顶风景名胜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太白顶风景名胜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www.hubei.gov.cn)下载。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太白顶风景名胜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登录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中选择申请单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三、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相关规定,依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随县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向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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