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0-69207
主题分类
公路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随县政办发〔2019〕33号
效力状态
失效
发布日期
2019-07-24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16日

随县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67号)《随州市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大力推进我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12月底,我县新增高速公路ETC用户3.75万户以上,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5%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主要任务

(一)分类推进车辆安装。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防汛指挥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安装使用ETC,已安装ETC的车辆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自2019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财政部门要做好政策的衔接落实,确保各单位依法依规报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修改完善出租车计价器相关标准,准许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全县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家车全部安装使用。(责任单位: 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和健康局等县直单位)

(二)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各ETC合作银行要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车载装置实行免费更换,与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ETC车载装置实现免费换发。(责任单位:各ETC合作银行)

(三)增设安装服务网点。各ETC合作银行要拓展安装服务网点,依托具备条件的政务中心、车管所、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以及物流园区、客运站等车辆集中场所,设立安装服务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安装。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县区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组,各地、有关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免费提供必要的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ETC合作银行)

(四)增加互联网发行服务功能。各ETC合作银行要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互联网渠道资源开展线上发行,支持客户自行注册、自行绑卡、自助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各ETC合作银行、县交通运输局)

(五)优化ETC产品服务。停止发行ETC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化为记账卡。优化银行账户绑定服务,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责任单位:各ETC合作银行)

(六)加强车载装置质量管控。加强ETC产品和关键设备的质量监督,加大产品质量行业抽检力度,对车载装置质量参数不达标、无法稳定使用的要进行通报,并责令召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ETC合作银行)

(七)实现机动车信息共享。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按月确定随县汽车保有量数据。公安机关为各ETC合作银行在车管所办理ETC安装服务提供便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新车上牌和车辆年检过程中,对未安装ETC的车辆,采取有效形式引导其进行安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ETC合作银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各单位要加快工作进度,为十一长假出行创造畅通的出行环境。县政府成立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加强对ETC发行工作的指挥、协调。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任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按时保量完成ETC发行推广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宣传ETC在便捷交通、节能减排、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系统内部开展宣传,确保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因地制宜通过随县发布、村村响广播、LED屏、移动电视、宣传栏、群发短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发行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计报送。建立日常协调推进机制,做好ETC发展应用统计和信息汇总工作,定期对各地ETC安装率等指标数据进行通报。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ETC合作银行的统筹联系工作,各ETC合作银行要做好新增ETC用户的数据统计,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装进度情况。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于7月18日前上报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 3339295,邮箱: 2913415105@qq.com,随县ETC发展应用推广QQ群:902842157)。

(四)加强督导落实。各地、各部门应快速有序推进本地区、本部门ETC发展应用,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ETC发展应用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开展。

安装使用过程中,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

工商银行  (联系人:成 *,联系方式:18672225266)

农业银行  (联系人:祝**,联系方式:13886895296)

中国银行  (联系人:温 *,联系方式:15271328966)

建设银行  (联系人:尚**,联系方式:15972778903)

邮储银行  (联系人:付 *,联系方式:18908666677)

随县农商行 (联系人:王**,联系方式:1867227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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