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1-4849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随县政办发〔2021〕1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19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县镇村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20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明确镇村两级通用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234项。其中镇级行政许可25项、行政确认23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公共服务95项;村级公共服务60项。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随县镇村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2020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应领尽领。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实施清单中新增及调整的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严禁超清单审批和各种变相审批。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加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附件:1.随县镇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

      2.随县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



村级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xlsx

镇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xlsx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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