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21日
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政办电〔2021〕1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政办函〔2021〕7号)精神,经县直各相关单位报送并反馈意见,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制定本抽查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国家和省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要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做好组织督导,规范检查流程。各部门联合检查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搞好组织督导。要做好方案制定、对象抽取、人员匹配、检查告知、预查比对、现场检查等,确保检查流程精准。牵头单位根据重大风险防范、整治工作要求和本地市场状况,结合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确保抽查对象精准,提升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监测能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各检查部门要确保检查工作精准,要求检查人员“按标监管”“一次到位”,检查不走过场、监管不留死角。
三、统一公示渠道,确保公开透明。实施检查前,在双随机监管平台上录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检查计划、任务、受检名单、检查事项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自动公开。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实现检查结果自动公开。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衔接,依法处理,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附件: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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