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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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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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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26号)《湖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21〕5号)和《随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

一、项目名称

随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具备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申报,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胶印成册一式3套于2022年月5日12下午5点前报送到申报联系人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主体所在村和镇、场(开发区)认真审核在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3.申报主体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同时按项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作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已经享受过同类项目的业主不得再申报。

5.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资格核准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进行公示。

 三、项目申报联系人

县生态能源监督管理站:蒋群,联系电话0722--3567589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指南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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