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文件要求,2023年下达我县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524万元,其中粮食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资金96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物化投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
使用项目资金86.4万元,占总资金的90%,主要对示范区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需要的肥料进行补助,补助对象为示范点、核心区及示范片内的农户、粮食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其实际种植面积核算补贴数量。物化投入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使用项目资金9.6万元,占总资金的10%,主要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1.树立标牌。树立标识牌1块,使用项目资金0.6万元。
2.现场指导。在关键农时,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现场会、观摩会,使用项目资金1万元。
3.试验示范。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试验示范,试验基地土地租赁、机械化田间作业以及试验基地小麦种植生产中的其他生产资料投入,使用项目资金5万元。
4.入户服务。用于县级技术专家进村入户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使用项目资金1万元。
5.文印费。日常工作记录、技术指导宣传、考核检查材料等印刷费,使用项目资金2万元。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7日
监督电话:12317
随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722-3339569
随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22-3339522
通讯地址:随县财政局318室;
随县农业农村局505室。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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