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文件要求,2023年下达我县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524万元,其中粮食作物高校模式集成示范推广资金48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是物化技术补贴费用33.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70%。该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示范区域开展机械化生产、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以及用于示范区域选用优良品种、配方施肥、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
二是技术集成、培训指导、宣传、差旅、通讯、试验示范等费用14.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30%。用于对项目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以及水稻高产技术攻关试验、测产验收、资料归档等。
1.树立标牌。树立标识牌2块,使用项目资金1万元。
2.现场指导。在关键农时,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现场会、观摩会,使用项目资金1万元。
3.试验示范。试验基地土地租赁、机械化田间作业以及试验基地水稻种植生产中的其他生产资料投入,使用项目资金10万元。
4.入户服务。用于县级技术专家进村入户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宣传等费用,使用项目资金1万元。
5.文印费。日常工作记录、考核检查材料等印刷费,使用项目资金1.4万元。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7日
监督电话:12317
随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722-3339569
随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22-3339522
通讯地址:随县财政局318室;
随县农业农村局505室。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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