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公示公告
关于遴选随县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5-06-19
  • 【字体: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有关项目的通知》(鄂农办函〔2025〕47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我县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现将我县公开遴选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布如下:

一、遴选对象

依法设立1年以上(含1年)且正常经营、制度健全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此外家庭农场需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以上并获得“一码通”赋码,已承担过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两类主体,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遴选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本地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适配,经营规模适度,科技应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较高。两类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等鉴证资料。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订立规范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安全质量有记录可追溯、去向可查询,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非正常户、失信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二、项目支持内容

(一)支持两类主体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支持两类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支持两类主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支持两类主体开展“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加强“二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认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订单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两类主体发展壮大特色主导和县域富民产业,提高经营实力、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支持两类主体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支持两类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覆盖率。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提单产服务带动农户专项行动,实现粮油丰产高产、规模主体实力壮大与服务带动小农户节本增收多重效益。支持农民合作社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家庭农场通过雇工、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在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社会化服务需求公告,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

(二)主体申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报名时间将申报材料交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乡镇审核推荐。各乡镇对主体的资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项目申报推荐表中签署意见、盖章,并出具推荐函。

(四)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培育壮大的项目主体。

(五)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资料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凡复印件须加盖经营主体公章。

(一)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随县2025年培育壮大合作社项目申报推荐表》;

2.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账户复印件、法人征信;

3.申报主体正常经营佐证照片等资料(包括生产经营场地、合作社相关制度上墙照片等);

4.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备案证明材料等;

5.申报主体2024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账户、成员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6.申报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相关资料(需所在村签注意见盖章);

7.申报主体或法人代表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名特优产品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随县2025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推荐表》;

2.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账户复印件、法人征信;

3.申报主体正常经营佐证照片等资料(生产经营场地、家庭农场相关制度上墙照片等);

4.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备案证明材料等;

5.申报主体2024年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

6.申报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相关资料(需所在村签注意见盖章);

7.申报主体或法人代表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名特优产品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五、注意事项

请项目申报主体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801办公室)。逾期上报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电子档统一接收QQ邮箱:2570323089@qq.com。

联系地址:随县农业农村局801办公室

联系人:李映子

联系电话:0722-3339958

附件:1.随县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资料

2.两类主体申报信息汇总表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