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的发生,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县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比较薄弱,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安全的认识不充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保障不到位,特别是基层的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直接导致应急管理工作在基层没有落脚点、没有支撑点。因此,加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已经势在必行。
一、相关文件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特别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19】29号)文件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地按照全市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强调研,强化责任,建成适应乡镇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同时,全市将加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市级安全生产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
二、加强乡镇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乡镇应急管理机构设在政法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监管执法、检测监测、应对突发事件等所必需的装备和设备。原已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不再保留。
(二)选优配强应急管理人员。结合各地实际,通过统筹使用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等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辖区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配足配强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急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轻重适当增加人员,一般应达到3—5名,人员在乡镇编制总量内解决。
(三)明确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分析、上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统筹乡镇应急救援、民兵、志愿者和社会力量等应急力量建设,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抓好应急物资品种、数量、质量和经费的落实,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随时调用。承担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制的日常工作。
(四)加强应急管理经费保障。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办公经费和应急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装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与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配套设施建设和考核奖励等;用于保证应急管理工作公务用车,按规定配备应急防护用品等。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九个一”的标准,抓好辖区内各项应急基础性工作,即一块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监管台账、一张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平面图、一套应急管理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张应急管理网格管理动态表、一份重点危险源情况统计表、一套辖区内应急救援预案、一部向社会公开的监督举报(应急值守)电话。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工作,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不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鼓励支持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消防)工程师等专业资格。
(六)严格考核问责追究。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在监管执法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存在过错责任的,依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同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和问责追究制,对由于乡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装备配备不到位,相关人员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应急管理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随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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