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音频方式
主题词
粮食收购 
发布日期
2021-02-04
信息来源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音频】《随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政策解读


2021年1月13日,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随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指导随县超标粮处置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湖北省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具体描述超标粮食的定义、细则的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确认超标粮食处置的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划清成员单位在超标粮食处置中的分工职责。同时对政府及经营者的责任进行了厘清。

(二)第二章为监测和检验。包括监测制度、监测内容、检验要求以及相关结果的通报和报告。

(三)第三章为收购。坚持定点收储、定仓收储,确立定价体系,明确保管要求、验收程序和结果通报制度。

(四)第四章为处置。明确超标粮食分类处置制度,对符合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无使用价值粮食分别进行处置,建立超标粮食定向销售制度、销售报告制度及配套监管机制。

(五)第五章为监督检查。明确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超标粮食委托收购企业、处置企业、检验机构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第六章为附则。本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三、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超标粮食,是指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稻谷、小麦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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