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县住建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音频方式
主题词
电梯;业主;住房公积金;用地;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22
信息来源
随县住建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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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音频】关于《随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2月1日,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随县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是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民生决策部署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李克强总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万个,支持加装电梯等设施。上述精神均明确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善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

二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精神的需要。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配套完善老旧小区水、电、气、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研究制定改造技术指南,全力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三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需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是广大居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民生焦点问题,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的民生议题之一。市政府已在2021年3月14日印发了关于《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不少居民希望能在自己住宅楼上也加装电梯,为了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应将加装电梯改造纳入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实施原则:坚持“业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多方筹资、共同分摊”的原则;坚持“专业施工、确保安全”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减少占用”的原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随县城区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满足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3.实施条件: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4.实施主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增设电梯住宅范围内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受益业主。

5.资金筹集:业主分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单位投资或其他合法资金来源;财政补贴。

6.实施程序:提出申请、可行性分析、编制方案、联合审查、组织施工、竣工验收、运维管理七个程序。

7.工作保障:明确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执法、财政、住房公积金、厉山镇、开发区等部门在增设电梯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各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明确各部门、管线单位在组织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造过程中的统筹实施责任。

8.其他事项: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到026年1月1日,有效期三年。

三、奖补执行及资金来源

1、其他政策与本措施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2、本《办法》中各项奖补资金由相关实施部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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