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主题词
砂石资源;河道采砂 
发布日期
2024-05-20
信息来源
随县水利和湖泊局
编辑
审核
随县
【文字】《随县砂石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4年4月28日,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随县砂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指导随县砂石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历次环保督察反馈我县涉砂领域问题教训,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推进国有化平台公司统一规范经营,压实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断提高联管共治水平,推动我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向环境污染少、安全保障强、资源利用高、经济效益好趋势发展,结合随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政策措施

1.规定全县河砂资源由县政府依法授权的县国有资本公司统一规范经营;

2.规定项目建设用砂、村民零星用砂等相关要求;

3.明确砂石资源监管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三、解决的问题

1.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作用,推动砂石资源有序合理利用,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杜绝一刀切,关注民生实事,解决公益性用砂、村民自用砂需求;

3.应对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河道采砂管理难题,全链条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

第一、二、三条对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砂石资源国有性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在随县境内从事砂石资源开采、运输、销售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五条明确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原则,全县河砂资源由县政府依法授权的县国有资本公司统一规范经营。

第六条明确项目建设用砂要求。

第七、八、九条明确村民零星用砂、经批准设立的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及修复项目、河道疏浚综合利用项目涉砂审批报备要求及流程。

第十条明确河道采砂停采后续清理、修复、验收、注销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明确机制砂场经营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对各类非法采、制、运砂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尤其是明确公益性建设用砂、各类项目建设用砂问题。

第十三条明确砂石资源管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打击、属地分级管理、河长履职尽责”的原则,对村(居)委会、属地政府、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县住建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细化,对各类涉砂非法行为的查处指明了科学路径、建立了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了属地政府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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