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综发﹝2019﹞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鄂财综发﹝2020﹞23号)相关要求,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探索“互联网+监管服务”新模式,着力建设科学完善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票据管理全过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着力建立全县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实现全省财政票据信息共享,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着力构建新型高效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等打下良好基础。
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概念
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
三、财政电子票据范围
我省财政电子票据涵盖除湖北省非税一般缴款书之外所有财政票据,具体包括:《湖北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湖北省罚没收入票据》《湖北省没收物资票据》《湖北省暂扣款物收据》《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湖北省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专用票据》《湖北省医疗单位门诊收费票据》《湖北省医疗单位住院收费票据》等其他财政票据。
四、具体工作安排
1、采集基础数据。凡使用财政票据的用票单位,包括以往领用手工票据的单位,要认真统计本单位票据使用种类、开票数量、人员等信息,于5月31日前将《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湖北省财政个人用户证书(业务专网外网)申请及变更表》加盖公章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县财政局601室。
2、领取财政电子票据UKEY。县财政局在采集完各用票单位相关信息后报省财政厅制作UKEY,并在90日内挂接相关收费项目、票据种类,通知申请单位领取UKEY。
3、做好培训应用工作。各用票单位要及时启用各自的财政电子票据UKEY,并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训,确保能够顺利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培训视频及课件由县财政局提供。
4、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各用票单位要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从2023年1月1日起财政局将停止供应手工票据(含定额及机打票据)。
5、核销以往领用的财政票据。各用票单位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销以往领用的手工财政票据。
6、其他事项说明。财政电子票据UKEY制作费用由县财政局承担。各用票单位UKEY使用人员更换或者信息变更的,应及时报县财政局重新制作同时交回原UKEY。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县财政局联系。
附件:1.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
附件:2.湖北省财政个人用户证书(业务专网外网)申请及变更表
附件:3.电子票据开票项目列表
附件:4.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两表填报注意事项
随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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