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571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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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
随县关于复制推广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典型经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关于推广复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典型经验的安排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为为突破口,探索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也是个人诚信体系的根本。探索此体系,是不断提升个人诚实守信意识,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价值追求的重要举措。随县将积极对表省内标杆地区当阳市,学习借鉴其在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并创新建立健全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将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进而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一、重点任务

(一)推动完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现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实现市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库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对接和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比对、查核、反馈,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推动在金融、民政、教育、司法、交通、社保、政务服务、纳税、涉税中介服务、互联网、寄递、通信、水电气等领域的实名登记和个人身份信息核查服务,稳步推进个人身份信息认证、核查和信息服务,为准确采集个人信用记录奠定基础。

(二)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在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确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个人诚信记录采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医师、教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安全评估师、环境影响评价及检验监测从业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专利代理人以及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负责人及相关注册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快建立个人诚信记录。以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不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主观恶意违法失信、挑战法律权威的严重失信行为等为重点,建立完善与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诚信记录数据库。

(三)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奖惩,推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推送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实守信人员名单。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一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行政性惩戒措施。有关部门、行业认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要及时传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起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四)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查询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归集、查询、使用、审查等活动;建立查询日志,记载查询人员姓名、查询时间、内容以及用途。查询日志应当长期保存。启动编制应用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根据应用目录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主体信用状况。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五)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告知、约谈、承诺以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等机制,制定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处理流程,完善投诉办理机制,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鼓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

(六)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要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服务、评先树优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良好的个人提供在公共交通、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的优惠。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信用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通过一系列激励惠民措施,引导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维护自身信用形象,扩大守信激励受惠人群,引导公共资源向守信个人倾斜。

(七)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各级信用网站、新媒体、报刊等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二、工作流程、组织保障

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推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在重点领域试点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体系;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和信用权益保护机制。

工作流程表

序号

主要做法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完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推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的查核工作,确保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

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2023年7月

2

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体系。以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为试点,广泛归集并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形成个人信用档案,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提供支撑。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等各相关单位

2023年8月

3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守信对象可采取优先安排、“承诺受理”“容缺受理”等简化程序的“绿色通道”便利服务激励措施;对首次失信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失信行为不予处罚,对多次失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和社会性等联合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对象可依法否决、行业禁入等限制措施。

县政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2023年9月

4

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权益保护机制,保护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安全,加强隐私保护,依法依规向社会提供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建立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通过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等各相关单位

2023年10月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个人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将与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月调度。

  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好本地本部门个人诚信建设工作。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诚信建设法规制度。加强个人诚信建设的法规研究。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制度建设,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

强化考核督办。各级信用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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