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8日,随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随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为总则。具体描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办法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制定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划清相关单位分工职责。同时对政府及经营者的责任进行了厘清。
(二)第二章为资源评估。针对屋顶资源的普查、选择、评估进行解读,具体讲解了什么情况下屋顶不宜安装或减少安装面积。
(三)第三章为项目涉及。规定了项目设计单位需具备那些资质,涉及单位要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负责,项目设计要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
(四)第四章为项目备案。 随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备案管理,不得未批先建。
(五)第五章为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并网。项目备案后要先取得县供电公司接入意见后才能开工建设。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应在项目建成后提出并网申请,经电网企业开展涉网设备验收合格、并网调试完成后并网运行。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项目不得并网,相关损失由投资主体自行承担。
(六)第六章为项目运维与安全管理。明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人是项目运维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安排公司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行维护。
(七)第七章为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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