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县委平安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随县平安办〔2023〕1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系统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北京不去、省内不聚、省外不串、网上不炒”工作目标,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统筹做好发展与稳定工作,着力预防和减少新老矛盾纠纷,为随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运输安全股,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5月前开展集中走访摸排活动,5月份至12月份转入常态化排查,全面排查掌握本系统内的矛盾纠纷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评估风险等级,研究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
二是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信访积案逐案逐人确定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制定化解工作方案,实行限期化解;对走访排查掌握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风险隐患,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研究推动问题风险化解;对暂时无法有效化解的矛盾隐患,要加强动态管控,落实包保稳控措施,确保问题和人员吸附稳控在内部,坚决杜绝风险外溢,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四、责任分工
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长效机制,聚焦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结合分工,分别成立工作专班,牵头统筹做好有关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和稳定。
(一)信访维稳研判专班
主要职责:全面分析、研究和部署全系统信访维稳和安全应急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办各专班的工作,听取各专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二)运输行业维稳工作专班
主要职责:全面及时掌握和分析客车、货车、公交、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动态,强化运输经营管理和安全监管,及时处置和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运输安全股)
(三)重点人员包保专班
主要职责: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协调化解、包吸附稳控、包息诉息访的“五包”责任制,密切关注重点人员,想尽一切办法吸附在本地。(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四)玉龙供水股东群体包保专班
主要任务:加强对该群体人员的摸排,完善信息登记,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加强对该群体人员的重点监管与思想疏导工作,强化分类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并迅速上报。(局办公室、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地方海事处。)
(五)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专班
主要职责:全面及时掌握系统内复退军人的有关动态,切实做好重要节假日有关慰问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问题。对包车客运公司等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涉军团组、人员及目的地等相关情况,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互通情况,共同研判处置涉稳风险。(局属各单位、局运输安全股)
(六)维稳安保工作专班
主要职责: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交通安全工具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监管,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行业持续安全稳定。(局属各单位、局运输安全股)
(七)工程建设领域维稳工作专班
主要职责: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稳定工作,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局农村公路管理股、局基建计划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所有基层站所和行业企业。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动态掌握和化解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围绕运输行业、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相关工作专班和单位要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三)严格督办检查。各工作专班要抓好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赴省进京聚集上访、涉访个人极端事件及负面舆情炒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工作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矛盾纠纷是否化解,人员管控是否有效,并对工作落实情况和矛盾问题发现解决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集中排查化解情况(附件1)实行每月一报告制度,常态化排查化解情况实行每两个月一报告制度(每月22日前上报);重大矛盾风险清单(附件2)及时报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就专项行动开展总体情况、重点问题、具体措施和典型案例等形成书面报告,实行每两个月一报送制度(当月22日前上报)。
附件: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大矛盾风险清单汇总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 月 日— 月 日)
上报单位:
排查数 | 化解数 | 未化解数 | 化解率 | 矛盾类型 |
无 | 如:婚恋X、家庭X、邻里X、物业X、债务X、土地X等 |
(当月22日前上报)
附件2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大矛盾风险清单汇总表
(月份)
上报单位:
编号 | 矛盾类型 | 风险基本情况 | 化解措施 | 包保领导 | 联络员 | 备注(近期具备条件的*用标) |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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