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
二、受理条件
实名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
三、申请材料
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3.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原件1份);
4.招用人员简章(原件1份)。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
七、办理方式
网上或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722-3339444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统一信用代码 | ||||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拟参加招聘会地区 | 拟参加招聘会时间 | |||
备 注 |
填表说明
1.《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登记表》是反映企业拟参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的情况表,企业请如实填写;
2.如有说明的事宜,可在“备注”栏中填写;
3.表格提交后,申请地就业部门会在第一时间联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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