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政策措施起草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考核评价制度。
通过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各政策起草单位履行审查程序、规范审查流程、覆盖审查范围、准确规范审查结论、及时整改问题,提升审查质效,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激发制度活力,从源头上清除市场壁垒,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考核对象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抽查本年度出台的部分文件,重点增量政策措施是否审查、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有没有审查台账,是否按要求上报统计表。
(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检查各部门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三)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检查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工作是否专责到岗到人。
(四)宣传培训情况。了解在宣传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智慧审查的覆盖和使用率。要求起草单位新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从八月份起全部使用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网上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系统网上抽查,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系统业务培训。
三、考核方式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成立考核小组,每年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11月底至12月初。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实地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80 分以上合格,60-80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考核结果书面向县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立自身审查方式,增强审查刚性约束,压实审查责任,规范审查流程,加强机构、岗位间相互衔接,把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保障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落实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配备得力人员,创新审查方式,健全运行高效工作机制。
随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8月12日
随县起草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一、组织领导(10分)
(一)统筹保障(5分)
1.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及时研究部署公平竞争审查工作。(4分)
2.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能保障工作顺利开展。(1分)
(二)工作机制建设(5分)
1.建立健全“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配备审查人员。(3分)
2.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定期评估机制。(2分)
二、新出台政策措施审查(40分)
(一)审查范围全覆盖。新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台。(10分,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应审查未审查的,每件扣0.5分)
(二)审查流程规范。审查按程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论证、或对适用例外规定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10分,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不符合审查程序的,每件扣0.5分)
(三)审查质量符合标准。经审查,不违反审查标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规定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规定的,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20 分,有违反审查标准新出台政策措施的,每件扣2分)
三、政策措施清理(20分)
(一)组织进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5分) (无清理台账的扣2分)。
(二)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15分,有存量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且未清理的,每件扣2分。)
四、督查督办(20 分)
(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规定提出建议,督促做好整改。(5分)
(二)落实统计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统计情况,数据准确。(5分)
(三)将本地政策措施纳入数据库,利用数据库开展抽查。(5分)
(四)建立举报台账,依法依规受理、调查、处理涉嫌违反审查制度行为的举报。(5分)
五、培训宣传(10分)
(一)教育培训。邀请专家讲课授课,编发学习资料等,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学习培训。(5分)
(二)宣传推进。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政策法规,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知晓度、参与度。(5分)
六、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国家、省委、省政府表彰或肯定的,每次加5分;得到省直部门推广宣传,或者被当地党委、政府肯定的,每次加3分。
(二)减分项目。出现重大问题被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约谈通报的,每次减5分;管辖范围内有行政垄断行为,经调查属实立案处理的,每起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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