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敖先生:
2024年2月18日,您通过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途径反映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问题,针对上述信访事项,我们于2024年2月2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您父亲陈刚,突发呼吸困难在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急诊科就诊,入住重症医学科。您本人于2024年2月15日13时55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为患者申请并成功办理了“其他临时外出人员”的异地就医备案,患者的住院费用已按对应的备案类别进行报销;您父亲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急诊抢救医疗费已与其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您已按照政策享受了全部的报销费用。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随县人民政府或随州市医疗保障局提出复查申请。
经办(联系)人:黄婷婷,联系电话: 0722-35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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