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经济开发区、太白顶景区管委会:
根据《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40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6号)精神,为认真落实10月20日全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会议要求,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决定联合开展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督导内容
各地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宣传落实工作情况。
二、督导时间
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督导人员
第一组
组长:艾敏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员:杨明刚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欧红雷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督导镇场:安居镇、均川镇、环潭镇、柳林镇、三里岗镇、洪山镇、长岗镇。
第二组
组长:王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员:张力县税务局社保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汪海涛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
督导镇场:尚市镇、吴山镇、唐县镇、万福店农场、万和镇、新街镇、太白顶景区管委会。
第三组
组长:张勇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成员:周德勇县税务局社保股股长
胡霜县医保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副主任
督导镇场:高城镇、殷店镇、小林镇、草店镇、淮河镇、厉山镇(含经济开发区)。
四、督导方式
以现场座谈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各地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宣传落实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医疗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按时保质完成参保征缴目标,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更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长远之基。
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全面梳理并着力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困难与挑战。要加强统筹调度,优化流程、压实责任,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提升整体效率,确保不折不扣地按期完成所有工作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随县税务局随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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