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牵头单位: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参与单位:随县发改局
三、检查时间:2024年6月1日-11月30日
四、抽查事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
县发改局: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
五、抽查对象及比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总体不低于2%
六、检查内容和方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发改局: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七、检查依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检查。
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预备费、有关税款和建设期间银行贷款利息、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等。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3、《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并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管理平台;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本行政区域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县发改局: 检查资格证书规定的专业和咨询服务范围。
八、其他
1.任务是否下派:否
2.抽查对象是否有明确范围:有
3.检查范围:县本级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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