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354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无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6-13
编辑
审核
余婷婷
随县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部署,提高随县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高效、便捷,切实做到水电气网业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全程网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随县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合国网随县供电公司、 随州市水务集团随县供水有限公司、随县政泰燃气公司等专营单位资源,联合电信、移动、广电、联通等通信单位,在随县范围内开展水电气网业务融合办理试点,建设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打造“水电气网一个网点一个窗口一次办”,构建“15分钟办事圈”,把服务送到群众和市场主体“家门口”并逐步在全县推广。通过推动多企业业务办理协作、数字资源整合等工作,提升企业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水电气网联动报装。

1.全面整合服务事项。通过全面整合水电气网各项公用服务事项,优化公用事业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工作流程,实现高效协同。企业只需发起一次申请即可获得水电气网多项公用事业接入服务。

2.全面精简流程环节。实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接入0环节 (将踏、承诺、施工、接入等环节前置)。

3.全面压缩接入时间。用户提出报装申请后,公用事业单位根据企业约定的报装时间,报装即接入或最多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报装过程中涉及到占掘路、占用绿化等行政审批的,积极推行外线工程500米以内的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无审批程序,快速开挖,1日办结;500米以上的外线作业,均由公用事业单位全程代办帮办落实联合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

4.全面压减申请材料。水、电、气、网联动报装过程中,由用户提供的申请材料压减至一份申请表,由各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实现“一次上传、多方共享”

5.全面实现网上可办。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实行企业网上申请、资料线上传递、行政部门线上审批的全流程网上联动报装模式。

6.全面精减费用。建筑红线外水、电、气、网接入工程用户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推动水电气网暖“一站式”办理。

1.开展“一窗受理”试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网服务试点,组织窗口人员跨行业业务培训。根据用户需要,实行“套餐式”“点单式”服务。

2.进一步推动共享营业厅建设。在现有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共享营业厅建设覆盖,推动设施、人力等各类资源共享,探索咨询、缴费、报装、查询等常规业务办理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结合各企业营业厅实际情况,统筹共享营业厅网点布局,按照“试点先行、宜机则机 (自助设备机)、宜网则网(互联网 )、宜人则人(人员派驻)”原则确定共享途径,统一共享营业厅对外标识,方便用户获知共享营业厅服务内容。各企业在原有公示营业网点信息的基础上,加强共享营业厅位置、服务内容等信息公示。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业务受理、自助机使用等工作内容。

(三)推动水电气网数据整合。

推动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数字资源整合,推进政务服务网、工改平台、企业自助终端等系统业务集成。加强电子证照在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政务平台、工改平台与水电气网等企业系统对接、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全县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终端研发等工作,提高数据共享水平加快水电气网等服务向一体化自助终端集成,推动更多热点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向基层延伸,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服务便利店”。

三、工作安排

(一)共享营业厅建设准备阶段(2023年6月底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确定新共享营业厅位置为随县政务服务大厅,在已入驻的前提下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推广宣传,进一步完成硬件、软件设施配套工作,水、电、气、网专营企业需配齐工作人员,建成2家水气网暖共享营业厅,组织开展水气暖各类申请受理工作(国网随县供电公司厉山营业厅、随县政泰天然气客服中心);

(二)共享营业厅试运行阶段(2023年7月底前)

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共享营业厅操作手册,逐步完善各类业务办理;根据在工作受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共享营业厅工作进行进一步优化,在进行全面推广;

(三)共享营业厅运行阶段(长期)

试点验收总结,探讨方案可实施性及更多公共服务纳入可能性,并全面落实“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相关工作,并持续优化,丰富水电气网受理事项,推行水、电、气、网双线通办服务模式,水、电、气、网专营企业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随州工改系统、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开通报装。缴费、报修等业务办理模块或入口,工作人员对网上业务进行指导服务,实现线上,线下通办,真正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线上一链办理,线下一窗受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规范办理流程

1.一次申请。优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用户只需在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网营业厅或“水电气网报装”联办平台提出一次业务办理申请,水电气网企业根据用户需求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后续工作直至完成水电气网接入开通。

2.一表办理。将原先单独的用水、用电、用气业务办理申请表整合为一张统一的《水电气网业务联合办理申请表》(附件),用户只需在申请表上勾选一项或者多项需办理业务,并填写相应信息,实现线上申请“零材料”,线下申请“一张表”(也可通过客服专员从线上渠道录入客户相关信息代办)。

3.一窗受理。联合办理实行“首接负责制”,首先接件的水电气网窗口工作人员或者线上客服(以下统称“首接人员”)负责统一受理申请。用户线下提出申请的,首接人员与用户共同核对申请表的内容,必填项完整正确的,当场受理并转办,有条件的水电气网窗口也可通过客服专员从线上渠道录入客户相关信息进行代办;用户线上提出申请的,首接人员核对信息后,信息同时推送给各水电气网企业,实现线上“统一受理”。

4.一次勘查。申请受理后,有外部工程的,各水电气网企业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上门服务、协同联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联合办理,需要现场勘查的,由水电气网企业组织实施勘查相关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在与用户确认方案时同步签订。

5.一次审批。现场勘查后,外部管线和接收用户委托的内部管线所需办理的规划、道路挖掘、道路占用、绿地临时占用树木迁移和砍伐等行政审批由水电气网企业提出申请和代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实施在线并联审批,水电气网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的原则同步完成施工验收。

五、主要措施

(一)明确各方责任。共享营业厅建设县住建局牵头各公用事业单位作为联动报装及共享营业厅的主要实施单位,承担主体职责,项目策划生成、用地许可、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为县住建局牵头;政务大厅共享窗口设置、管理由县政数局牵头。

(二)强化技术支撑。在政务服务网、工改平台和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上搭建水电气网联动服务模块,并根据线上运行情况,对模块进行优化,实现服务全流程电子化运转,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建立全过程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指标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统筹做好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及联动报装的全过程协调,将各审批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在项目申请、联合路勘、并联审批等各环节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

(四)优化窗口服务。政务服务大厅现有水电气网业务办理窗口合并受理水电气网业务,为用户提供水电气网业务联合办理的材料接收、申请受理、协调联络、咨询解答、指导填写等服务。水电气网企业公布一批联合办理服务的营业网点,挂牌成立“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一窗受理”服务,公开水电气网业务联合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

(五)做好宣传引导。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随县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工作方案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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