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完善万和镇峰山村1-8组农田稳产高产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近些年,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规、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在积极争取上级立项、争取国家投入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解决了很多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流域改造治理、水利设施新建与改造、水库除险加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同时,我县该工作还面临不少的困难。一是土地分散经营与规模化、现代化灌溉设施的使用存在矛盾。农田建设项目中的水利设施是按照规模化、现代化集中灌溉模式进行设计建设的,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许多耕地仍然是农户分散经营,有的村很难组织每家每户集中统一灌溉,造成了部分基础水利设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以至于出现灌溉管道建到农民的地头,农民仍然拉着抽水机自己抽水浇地现象。
二是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重建轻管现象亟待解决。虽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结束后,都及时与相关单位办理了项目所建农业基础设施工程移交手续,并制定了工程管护制度,但是大多数管护制度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在项目建设上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在各地都普遍存在。通过调查,部分项目区在项目建设中积极性高、热情高,群众主动配合。但工程建成后,由于管理体制、管理责任、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对工程建后的管护重视不够,管理弱化,工程损毁后,无人修复。如一些机电井、水坝等基础设施工程,由于建后管护维修不够,甚至出现人为损毁现象,导致部分工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在职责整合的基础上,加快健全机制,规范管理,集中统一管理农田建设项目,履行好农田建设管理等职责,统筹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我们将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有条件的街镇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配套发展设施农业和技术先进的特色农业产业园区。我们继续将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项目带动促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善和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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