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罚公示(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3〕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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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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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编号

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3〕080号

违法主体

随州金风石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经查,随州金风石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擅自占用万和镇吉祥村一组土地进行水泥硬化,用于加工及堆放石料,现已投入使用。经现场勘测,占地总面积1684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1684平方米。所占土地为果园,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处罚内容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684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给随县万和镇吉祥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684平方米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状。

3.对非法占用的1684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6840元。

处罚日期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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