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编号 | 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3〕080号 |
违法主体 | 随州金风石材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 | 经查,随州金风石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擅自占用万和镇吉祥村一组土地进行水泥硬化,用于加工及堆放石料,现已投入使用。经现场勘测,占地总面积1684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1684平方米。所占土地为果园,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
处罚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684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给随县万和镇吉祥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684平方米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状。 3.对非法占用的1684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6840元。 |
处罚日期 | 2024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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