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编号 | 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3〕066号 |
违法主体 | 随县铜鑫建材有限公司 |
违法事实 | 经查,随县铜鑫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3年6月,擅自占用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居委会(随县铜鑫建材有限公司矿区内)新建石材破碎车间,该车间属于生产线的一部分,为简易钢结构棚。经现场勘测,占地总面积157平方米,建筑面积157平方米。所占土地为采矿用地;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处罚内容 |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57平方米土地在15日内退还给随县淮河镇铁山社区居委会。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57平方米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3.对非法占用的157平方米建设用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5700元。 |
处罚日期 | 2024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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