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罚公示(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5〕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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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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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编号

随县自然资规执罚〔2025〕002号

违法主体

随县三里岗镇八一桥村村民委员会

违法事实

经查,随县三里岗镇八一桥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于2022年11月开始,擅自占用随县三里岗镇八一桥村土地建设村民驿站,所占土地面积830平方米,构筑物21平方米,硬化场地185平方米,未硬化场地645平方米。所占土地中耕地536平方米、农用地255平方米,建设用地39平方米。所占土地正在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处罚内容

1.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21平方米构筑物和185平方米硬化场地。 2.对非法占用的830平方米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83000元。

处罚日期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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