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强县工程 促进乡村全民振兴的行动方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构建高效、便民、惠民的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承接省级扩权强县赋能下放事项。今年,省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26项,在县委编办征求县直各部门意见后,明确承接其中的112项。目前,县政数局已协调相关单位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完成全部下发事项的领取发布工作。
(二)承接省直业务部门下沉事项。对照省政务办下发的《下沉清单》事项,镇级领取31个事项,村级领取13个事项。督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全量承接,并在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要素基础上完善办理地点、咨询电话、投诉地址等个性化要素,形成完整的办事指南,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
(三)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依据《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鄂政办发〔2020〕63号),随县梳理印发了《随县县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0版)》及《随县镇村两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0版)》,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明确的县级1284个事项、镇级174个事项、村级60个事项,并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认领发布。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根据“应进必进”原则,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服务大厅。目前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除因场地原因民政局婚姻登记业务、公安局机动车车检业务未进驻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已完成进驻;镇级除草店镇、均川镇、万福店、柳林镇等乡镇未完成高频事项进驻外,其他乡镇基本完成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
(五)推进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结合乡镇人口总量、办件量及服务能力,推动12个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启动新建或改建工程,目前厉山镇、新街镇、草店镇、尚市镇、澴潭镇、唐县镇6个镇已完成新建或改造项目,并投入使用,殷店镇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三里岗镇、安居镇、万福店农场、太白顶风景区计划今年启动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扩大政务服务场所使用面积。
(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以随县2021年开展的全省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精简试点改革成果为基础,同时结合部门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成效,协调住建、残联、交通、医保等4个部门向镇级委托下放13项政务服务事项至镇村两级。目前,该批事项县委编办、司法局正在审核,审核完成后,即可下放到位。
(七)开展基层服务场所示范点建设。为确保在2023年底实现镇村两级服务场所规范化运行。7月,县政数局印发了《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便民服务场所示范点19个,其中厉山镇、尚市镇、新街镇、澴潭镇等4个乡镇作为镇级示范点建设;厉山镇幸福村、尚市镇星河村、新街镇墩子湾村等15个村(社区)作为村级示范点建设。为进一步扩大示范点建设成效,9月,将环潭镇列入镇级示范点建设范围,通过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八)推进一事联办主题事项。一是持续巩固2022年以前上线发布的19个主题事项和2021年自主上线发布的4个主题事项,工作中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一事联办专栏申请,截至目前,已上线的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共产生实际办件量139件;二是主动复用省定标主题事项,对照省定标主题事项,提前谋划,组织县镇村三级领取主题事项相关联事项,做到省定标主题事项一旦发布,县政数局即刻展开复用。
(九)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培训。8月,县政数局对全县20个镇(开发区、风景区)384个村(社区)具体工作联络员,再次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强县工程重点工作等内容,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队伍业务水平,强化基层政务服务质效。
(十)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督查。联合营商办持续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督查,下发工作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逐条整改销号。二是借力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三项重点工作督查,对全县20个镇(场)、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开展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督查,督查情况形成通报并排名,通报结果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加大示范点建设力度,对照《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19个示范点建设,确保12月底完成示范点建设各项内容。
(二)加快服务场所建设。一是督促殷店镇加快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确保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二是督促安居镇、万福店、三里岗镇、太白顶风景区将便民服务中心尽快启动改扩建项目工程,确保2023年6月份前投入使用。
(三)推进事项下放。一是加快推进县本级事项下放进度,明确具体的13个事项,积极争取县委编办、县司法局支持,确保县级事项下得去,镇级部门接得住、办得好。二是做好省级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后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业务部门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推动下沉事项“一网通办”。
(四)规范服务场所设置。根据湖北省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办公区、政务公开区、休息等候区等设置要求,完善办公电脑、打印机、便民服务箱等办公设施设备。
(五)加大督查力度。一是持续开展第四季度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体系建设检查,下发工作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逐条整改销号。二是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场所“群众评”考核,按照基层政务服务场所“群众评”考核办法,12月份将对全县128个服务窗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十优满意窗口”“十差不满意窗口”评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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